欢喜。
因为他看的出来,这家有点穷,屋子破破烂烂的,但阿媚的衣着还算过得去,可见这女人是个好脸面的。
向治将阿媚扶到屋子里坐下。
“劳烦公子帮妾身将跌打酒取过来。”
阿媚抬手指了指。
“嗯。”
向治取来了跌打酒,并道:“小娘子,你自己抹药酒不方便,还是让小生代劳吧。”
“啊?这……这怎么好意思……”
阿媚一脸羞红。
毕竟,她崴的是脚。
对于一个女人来说,脚,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隐私地方,是万万不能让男人触碰的。
这般娇羞的姿态,更是让向治看的心里一荡,体内一股子邪火直飘。
于是乎,不由分说捉住了阿媚的脚,并道:“小娘子是因为小生而受伤,小生自当为小娘子效劳。”
阿媚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……
她也说不清是为什么,心里总感觉今日里好像要发生什么事。
而且,她好像也隐隐期待发生点什么。
说起来,她的丈夫名叫阿壮,人倒是长得挺壮实,可惜在那个方面……实在是与阿壮二字不符。
而且,阿壮是信差,时差在外奔波,有时候一出门就是十天半个月。
再加上这信差又没什么油水可捞,家里的日子过的十分清贫。
一摸到阿媚的脚,向治更是魂儿都没有了。
真是个极品,可惜了一只金凤凰竟然落到了鸡窝窝。
于是乎,这小子故意轻揉慢捏,令得阿媚花枝浑颤,仿佛浑身上下有蚂蚁在爬。
没过多久,向治的手便慢慢往上……
“不要……”
阿媚下意识阻止了一声。
可是,声音却是那样的苍白。
她哪是向治这个花中老手的对手?很快,便彻底沦陷了。
而且,还有意无意透露了一句,说丈夫前两日出了远门,至少也得十余天才能回家。
向治大喜过望,更是彻底放开,留下来与阿媚一起过了几天神仙般的快活日子。
本来,这家伙一开始是打算鬼混一场,留下一些银子便抽身走人,就当是人生中的一次桃运。
结果,厮混了几日,竟然有些迷恋与不舍。
而且阿媚也舍不得放手,她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,在她眼中,向治是个读书人,又有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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