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起追随梵妮,背叛了你的阶级?”
虽然能够感觉到。
乔伊斯不会是什么二五仔,但闲着也是闲着,殷彩便想起这个好奇已久的问题,天族之中,也有等级之分,可从气质外貌上看。
这人也不至于真的落魄到什么地步。
“背叛我的阶级?”
乔伊斯喃喃重复了一遍她的话。
浅笑道:“琴,我不得不承认,你的语言概括能力,偶尔也有超过我的时候。至于你的问题,我的回答是,因为我的保姆。”
时下天族人尊贵。
而地族卑贱,哪怕最贫穷的天族,一般情况下,也能买得起一个地族人服侍他。
地族保姆几乎是标配了。
不过,和天族比起来,地族更像是工具人,老了就换,废了就扔,更何况是地族保姆,能够在主人家养老送终的,几乎没有。
“相比起我,父母更疼爱我的妹妹。”
“当然,相比起他们,我也更亲近将我一手带大的保姆,但你知道的,富足的资源、尊崇的地位,总是很容易将人养得傲慢无知。”
“他们杀了我的保姆,然后给了她的家人几个金币。”
乔伊斯语气哀伤。
接着说道:“你知道吗,我最不能接受的是,保姆的家人,因此对我的父母感恩戴德,好像只要是地族,那么她的生命,就只值几个金币似的。”
“而我无法责怪他们为什么不为亲人的死感到伤痛。”
“因为这不是他们的错,而是观念的错,只有在梵妮的思想中,才能找到地族人与天族人平等的观念,所以我选择追随她。”
这样啊。
殷彩为此默哀。
除了发色和眸色之外,天族人和地族人,本就没什么区别,况且后者的数量还更多一些。
双方混居的前提下。
逐渐走向平等是无法避免的趋势,只是任何一场变革,都需要领袖,而那无疑是气运之女的位置,当然,戏精也从来没放弃过阻挠。
这次的主线看来很明确。
追随梵妮。
跟着她一起,为地族追求平等的地位,而将要面临的最大的阻挠,无疑是戏精伊芙娜。
“再见,梵妮导师。”
木门打开。
穆尔和蒂儿从里面走出,向梵妮告别之后,又朝着站在一边的殷彩点头致意,便披上斗篷,脚步匆匆的离开了酒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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