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明锋的嘴角噙起一丝笑意,手臂轻轻一动。那把毒蛇一样的腰刀终于现出了它的獠牙,咬向了杜远的咽喉。原来从始至终他的目标都不是杜远的双手,而是他的咽喉。
真正要封住杜远双手的是何世远。
何世远没有用武器,他的手,就是他的武器。
何世远用得也不是高深的武功,他用的是每一个公差都在学堂里学过的小擒拿手。不同的是他的小擒拿手,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:
快!
狠!
比别人更快!
比别人更狠!
就凭着这比别人更快、更狠的小擒拿手,何世远自当上公差以来,一共亲手抓获了四十七名重犯。其中,既有凭着一腔血气之勇杀人劫财的屠夫,也有高来高去视律法于无物的江湖中人。无论什么样的人物只要被他拿住了关节要害之后,都无法再行反抗。也正因为如此,何世远在短短八年的时间之内,由一名普通的公差升到了捕头的位置,离总捕头的位置也不过一步之遥。所以,何世远对他的小擒拿手很有信心。
但是,今天却出现了例外。
在他快要扭住杜远的手腕的时候,马车底架的夹层突然炸裂开来,纷纷扰扰的木屑满天飞舞。
木屑飞舞,挡住了何世远的视线。何世远虽惊不乱,闭上眼防止木屑落入眼中,一双手却毫不迟疑地向前伸出,果然让他抓到了一只手臂。
一只巨大的手臂。
何世远心中先是一喜,然后就是一惊。
大惊!
若不是何世远在小擒拿手上下过七八年的苦功,对人的手臂关节都有着深刻的研究,他几乎要认为自己抓住的不是人的手而是人的大腿,不对,或者应该说是牛的大腿。
最可怕的是,这巨大的手臂让他抓在上面的手无法合拢。
无法合拢,就无法用劲。
无法用劲,就毫无作用。
毫无作用,果然是毫无作用。就在何世远忍不住想睁开眼睛看看自己抓住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时,那只手臂毫不停顿地,象一只攻城用的撞木一样挣开了何世远的手,狠狠地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胸膛上。何世远当即喷出一口鲜血,飞出三丈开外,重重地倒在了地上。
何世远一边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,一边强撑着支起身子,看着眼前这只手的主人。
这是一条极其壮硕的汉子,巨大的身躯将太阳都似乎给挡住了,将何世远笼罩在一片阴影里。
“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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