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过我的手段,我会如你所愿的。”
“把这老家伙提起来!”
詹姆斯命令牛仔们,把牧场主拖到了隔壁房间,有两个牛仔好像对詹姆斯有意见,动作稍微慢了一点,就被同伴狠狠敲击了脑壳。他们之所以参加这次任务,放着好好的牛仔不当,好好的日子不过,来帮助詹姆斯抢劫牧场,获得金钱是一方面的原因,更主要的是詹姆斯身上有一种令人信服的气质,仿佛跟在他身边,就可以干大事一样。这些牛仔都是一些充满幻想的人,他们幻想有一天可以干一些震惊世界的大事。
隔壁的房屋是检疫室,用来让兽医们检查生命大牲口,房屋中间,矗立着一根用来捆绑大牲口的柱子。牛仔们把牧场主用粗麻绳捆在柱子上,然后站到一旁。
“桀桀桀桀,好久没有用过这把刀了!”
詹姆斯在牧场主惊恐的目光中,走进来,从腰间抽出一把自制匕首,冷笑道。
这把自制匕首通体黢黑,看上去就是用铁片打磨的一般,尾部拴着一根红绳子,前端磨得惨白。
阳光透过污浊的空气射在匕首上,映出詹姆斯冰冷的眼眸。
看到匕首,牧场主心中但是一凛,这不是因为这把匕首可以杀死他,而是因为这把匕首太小,除非割破喉咙或者划破大动脉,否则绝对无法置人于死地。
恰恰相反,他第一眼就认出了这把匕首看上去就是一种折磨人的刑具。
牧场主不怕死,但是怕被折磨啊!
他想到这把匕首在自己身体内纵横,浑身不由打一个寒颤,脸色煞白起来。
“这是我的第一把武器,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小学生,就读于十三街区一个垃圾学校,那个学校就读的都是一些成绩差的学生,他们对于学习早就没有想去,最大的爱好就是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。那时候我的身体比较孱弱,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被欺负的对象,于是我就从废品店,偷了一个白色铁皮,磨制成了这把匕首。在这把匕首造好的第一天,我就拿着匕首划破了那个比我高两头的青瓜皮的喉咙。在此后的数年里,这把匕首又允吸过无数人鲜血。”
詹姆斯说着,拿着匕首走到牧场主面前,冷笑道:“我好像忘记告诉你了,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炼,这把匕首就像我自己的手一样,我可以用这把匕首,把一个人的皮肤,一点一点的剥下来。呃...当然,也不是总能很顺利,有两次,两个不配合的家伙,在剥到一半的时候,就晕倒了。我看你身体还不错,又整天在马背上做运动,一定能撑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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