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在太大方了,我爱死你了!”
“哈哈哈,当年我听说大小姐嫁给一个华夏人的时候,心都凉了半截,还以为从此再也不会有好日子过。因为华夏人是出了名的会过日子。肯定不会像老牧场主那样大方”
“就是,就是,我也有这种担心,不过老板第一次出现在牧场,我就知道稳妥了,您看上去就是一个十分大气的人物。”
...
听到工人们的拍马屁,胡志高苦笑着摇了下头。西部牧场和其他行业不同,这里看似平静,实则到处充满危险,除了盗马贼,还有隐藏在草丛中的野兽。更加可怕的是,这些工人看上去很好打交道,说话也好听,实则都是一些在大城市犯了事情的亡命之徒,每次聚餐,他们在酒精的刺激下,都会拔出枪支,表演一下,什么叫做快枪手。当然,误伤也是经常发生的,胡志明的牧场纪律严格一些还好,隔壁史密斯家的牧场,每个月都会有一个工人在争斗中,被子弹击中。
在这种环境下,如果一个老板不能得到工人的拥护,说不定不出一星期,就会消失在茂密的草丛中。所以胡志明在明白西部牧场的生存规则后,就改变原来勤俭持家的做法,开始大肆笼络工人,他智商和情商都非常高,恩威并施,不到两个月时间,就得到了所有工人的好感,然后正式取代了老牧场主。
不过此时的胡志高没有心情同工人们拉关系,他快步走进别墅内。
刚进门,就闻到一股诱人的浓香气味。
胡志高看到厨房内,隐约有一个娇小的身影,在里面忙碌,笑着问道。
“丽萨?你又在做菜了?”
片刻之后,一个五官姣好,满头红发,身穿印有卡通图案围裙的女孩,从里面走出来。她身高至少一米七,身材消瘦,体型优美,如果不是眼眶镶嵌着棕红色的眼眸,在大街上很容易会被人误认为为东方女子。
事实上,丽萨的曾祖父就是华夏人,当年被人当做修筑铁路的劳工,抓到了北美洲,然后就此在这里落地生根。
丽萨从小接受过完整的汉语教育,说得一口流利的普通话。
她看到胡志高进来,一双大眼睛弯成月牙,笑道:“志高,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,牧场西北角的那只野狼找到了吗?”
没错,胡志高刚才骑着马在牧场里奔驰,正是为了寻找一只野狼。牧场地处荒漠边缘,不时有野狼从荒漠中溜出来,每年牧场都要损失几百头大牲畜,所以胡志高平时的任务,就是寻找野狼,然后用手中的来复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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