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贫民窟的,看来工会和三大老板没有达成和解。
夜枫发现货场门口电线杆上贴了一张告示,不过他还没有来得及看的时候,就被孟班长带走了。
孟班长的速度很快,把秋歌都甩在了后面,路过贫民窟的时候,他嘎的一声将车刹住了。
“这地方的房子很便宜,要不先给你找个地方?”
阿驿望着花花绿绿的窝棚,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。他扶着车斗下了车,抱着衣服困惑的看着一望无际的贫民窟。
贫民窟里的窝棚里炊烟寥寥,这是下班的工人在准备一天的晚餐。烟雾笼罩在屋顶之上,让花花绿绿的窝棚显得有点生机。花花绿绿的铁皮之上,蛛网一样的拉着各种绳子,绳子上的衣服五颜六色,如同几千面旗子在晚风中飘荡。
房前屋后,层层叠叠的泡沫箱里,各种蔬菜因为雨水的原因,已经呈现出浓郁的翠绿。
“美!”阿驿居然发出一声赞叹。
“这有什么美的?”夜枫也下了车,他从不觉得贫穷是一种美。
阿驿摇摇头:“你不懂的,以前我总是和死人打交道。我的眼里只有阴暗的通道,煞白的墙壁,还有死气沉沉的病房,就连鼻子里都是福尔马林的气息。”
他深深呼吸了一口:“城市里的房子,更显得冷清,只有这里到处都是活力。”
夜枫没有等他煽情完,拉着阿驿回到三轮车边:“驿哥,跟我们走吧,先去保洁公司。”
“这不合适吧,要不我还是留在这里?”
“要走也是以后的事情,今天先去保洁公司。”
夜枫不顾孟班长挤眉弄眼,回过头来继续邀请:“来到这里就是我的地盘,怎么也得请你吃顿饭不是?”
他知道孟班长的意思,保洁公司属于顶级保密单位。随便带一个陌生人进去,这是违反组织纪律的。带夜仙儿回来已经是破例了,现在又带一个阿驿回来,老马肯定会反对。
“好啊,做客我也是喜欢的啦!”阿驿煞白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。
孟班长不知道如何赶走阿驿,只好硬着头皮敲开保洁公司的大门。
老马警惕地打开小铁门,这一次又看到一张陌生的脸,可他还是习惯性的露出笑容。有时候老马很像个绅士,在陌生人面前表现得比较彬彬有礼。
“这是来客人了吗?”他笑容可掬地将门敞开:“小伙子,你叫什么名字啊?”
阿驿睁着半只眼,嘴角抽了抽,很腼腆地伸出双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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