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,特别是温庭筠及西蜀、南唐诸多以表现男女情爱为主的词人之作,很可以说明当时的情况。
宋朝承袭晚唐五代的遗风,加之城市商业经济的发展、最高统治者的纵容{优待官吏,推尊文士、俸禄优厚、鼓励享乐},整个社会对物欲的追求犹过于前朝。
寇准、晏殊等位至宰相者自不待言,即如张先、宋祁等一般文士,甚或柳永之类的落魄文人,也可以养妾狎妓、歌酒满前。
男人们如此放纵,必然影响到女性的生活和思想,让她们变得更“开放”。
当时许多人家不以自己的女儿作养娘、侍妾、歌女为耻,很有“笑贫不笑娼”的味道。
大户人家的女子也褪去矜持,追随时俗。比如身为贵妇的魏夫人{姓魏,名玩,北宋词人,乃宰相曾布之妻}就自办文化沙龙,招待男性文人。她所作的《系裙腰》和才女曹希蕴的《西江月·灯花》等词,都有一点儿挑{屏蔽}逗煽情的味道。
至于清照姐姐,自少女时代就了无顾忌地饮酒、放游,更是与社会大气候分不开的。
当时宋朝时期正是外有北方强邻压境肆虐,内有僧侣信徒奢乱之时,社会混乱、道德贞操价值观念等都被摒弃淡忘。
面对这样一种人欲横流的情景,程颐肯定是看不惯的。
他的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也只是针对现实的有感而发之论,但在当时乃至整个宋朝,并未产生多大的影响。
以对待女性的态度而言,与程颐同时期的士大夫大都是宽容的。
如司马光主张女子可以读书;范仲淹在其所订的《义庄田约{古代所置的赡济族人的田庄合约}》中规定再嫁寡妇给予费用。
范仲淹的母亲在他幼年时,也是因为家贫而改嫁朱氏的。
即使程颐自己,也并未尽遵所言。他的外甥女丧夫之后,他怕姐姐过度悲伤,就把外甥女接到家中,后来还让其嫁人了。
其实宋朝女子再嫁是一件极其普遍的事情,就连清照姐姐也曾改嫁过。
到了南宋,朱熹把《程氏遗书》重新翻找出来,作为劝人守节的工具。尽管他再三倡议,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也没有真正起到改变当时世风的作用,不过对后世的影响却进一步扩大了。
到了元明时期,理学日趋兴盛。程朱所言,皆为金科玉律!
令狐婉约举起酒杯示意了一下,便想要再次喝光,结果被简杰抢了过去。
他皱着眉头道:“女孩子跟一个陌生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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