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骏飞预计给《明星志愿--绮丽之梦》制作24集,这么说来只要有一个电视台购买了《明星志愿--绮丽之梦》,就要花费192万,而按照和大宇上次的签订的合同,向骏飞将获得其中的七成利润那就是134万,这才不过是一家电视台所给与的版权费,就台湾来说电视台就有80家之多,再加上香港、澳门、大陆的电视台,其数目怎么也在200家以上,就打算在200家里只有20家要购买《明星志愿--绮丽之梦》,那版权费可就高达3840万,而向骏飞自己就将占有2688万。
向骏飞之前也的确想过《明星志愿--绮丽之梦》将带给他一笔丰厚的报酬,不过那两千多万的数字还是把他吓了一跳,可那想到就是这样卓志维在电话那边还觉得不满意,他说大宇公司准备将《明星志愿--绮丽之梦》分成两部来卖,每部为12集。这8万元每集的版权费不过是第一部的价格,等到第一部播完之后,他们会对第二部进行待价而沽,所以希望梦想工作室对第12集做些修改,更加突出动画的悬念感。
奸商,绝对是**裸的奸商,这个时候向骏飞才明白以前自己真是太心慈手软了。当然在另一层面上他又庆幸自己能和大宇这样的“奸商”合作,如果没用大宇那广大的人脉关系销售渠道,既便《明星志愿--绮丽之梦》制作得再出色,也很难找个愿意播出动画的电视台,特别像自己这种无照经营的危险人物。
其实向骏飞和大宇现在的关系就像早些年的皮克斯和迪斯尼,如果没有迪斯尼那波及全球的营销网,那皮克斯的3D动画绝对不能如此迅速的被全球观众所接受,其票房收益打个半折兴许还多了。当然迪斯尼也从皮克斯手中赚得了不少利润,后来皮克斯想单飞出去,迪斯尼为了保住这颗摇钱树花了七十亿美元收购皮克斯,成为当年动画界最值得关在的话题,
这世界没人会不喜欢钱,向骏飞自然也不例外,既然能获取更多的利润,那没理由不按照大宇方面的提议做,向骏飞连忙在电话里答应卓志维的要求,说工作室会尽快将12集修改一遍,另外《明星志愿--绮丽之梦》的后12集也会尽快交付给大宇。
在金钱的鼓舞之下,向骏飞以更昂扬的激情投入到动画的创作上去。
……
2008年6月8日,《明星志愿3--甜蜜乐章》终于在大陆正式上市,因为这天正好是星期天,早上八点半就见不少玩家聚集在电脑城前,静候电脑城开门的那刻。因为长期以来电子游戏在大陆都被冠以电子海洛因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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