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毛钱对我来说,都相当珍贵。如果房租定的太贵,那么我就算是去卖肾,也还不起租金啊。
然后,下面这条关于租金的条约就是:
“每日房租租金:500元人民币!只支持现金结算。”
看到这,我心里咯噔一声,这一天五百块的现大洋,简直比普通的商务酒店还要贵上一倍,像如家和速八这种的,办个打折卡,一天也就二百出点儿头。
虽然说沈姝家的条件,不是那些普通宾馆可以比的,这装修,这环境,每天还有美女作陪,就算给十个五百也不算多。但是沈老板您可曾想到,我要是有五百在这里日租,我还用得着跑到这里来打尖借宿吗?
高利贷都没这么个借法的啊,沈老板如果让我出这个钱,还不如直接抢劫我算了,关键是,就算抢,也抢不出来这个数啊。
我故作镇定,然而却依旧难免哭丧着脸,对沈姝说道:“姝,你这租金是不是有点儿小贵啊,最近好久都没有客户了,你给我的劳务费又使完了,别说一天五百了,你让一天拿五十出来,都有困难。在租金这个问题上,你看能不能通融通融,最好能抹掉两个零,实在不行,抹掉前面那个5也行啊。”
沈姝微微一笑:“唐,你还没看完呢,你接着往下看啊。”
我抱持着疑惑,接着看关于租金的这一条,这一条正好是在前面这页的末尾,所以我翻过A4纸,看到的是这一条条款的后续:
“甲方未按规定入住乙方卧室当天,需支付房租,如果甲方当日晚间入住乙方卧室,则可免除当日房租。”
这是什么鬼条款?这条条款虽然看起来很绕,但换句通俗易懂的话就是:住了不要钱,不住就得给钱!
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好事?
还真有,而且还就在我的面前。
我差点儿忘了,沈姝是个根本不差钱的女总裁,她订这条条款,就是为了拴住我,让我每天都能在她这里过夜。
我要是不住在这,就要罚款,住了,就免费。全天下的宾馆饭店,如果都是住了不要钱,不住才收钱的话,估计早就被挤破了门槛,赔的血本无归的了。
但沈姝不吝这个,她的这间豪宅也不是宾馆。
沈姝笑吟吟的看着我,我明白,这看似对我有利到极点的租金条款,实际上已经把我牢牢的拴死在她的身边了。
这就跟工薪阶级,每日上班点卯记考勤一样,旷工就要罚钱。
这哪里是租房协议,这简直就是同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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