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起一块板砖,又要向着王绪的脑袋上拍去。
书中主角叫方末,就是王绪扮演的绝色,就在这个时候,一个人出现了,对方的速度行云流水一般。
砰!
这一板砖直接反了回去,落在了那个混混的脑袋上,直接碎掉,那个混混直接昏迷了过去。
而这个时候镜头才落在出现的人身上。
穿着紫色唐装梳着发髻的慕青槐扮演的绝色出场了,这一刻是安静了,慕青槐那种气质是清冷如歌的那种。
紫色的唐装,发髻,让她有点不近人情,眼神清澈,没有一丝杂质,那是种高高在上,谁都不能小看她的存在。
修身的紫色唐装,和她的清冷气息,搭配在一起有着说不出的魔力,就是感觉好看,这才是女神。
以前看到的那些女神在现在慕青槐的面前直接就成了歪瓜裂枣,完全没有任何可比性。
甚至连个花瓶都算不上。
“好漂亮的妞!”
一个混混眼睛放光。
可是回答他的是女子的随意一个甩手,像太极云手,又如散手,随意自然,直接将这个混混甩飞了出去。
砰!
混混如滚地葫芦一样,一直滚到了墙角下,撞在墙上昏迷了过去。
震撼,强大,这是真功夫。
这一下完全将这些人震慑住了,愣神之后,一哄而散,还好走的时候也没有王级带上他们的老大还有那个墙角的混混。
王绪扮演的方末抱着脑袋蹲在地上,脑袋里浑浑噩噩,虽然被拍的没有昏迷过去,可是应该也是脑震荡了吧……
女子似乎想离开,毕竟出手只是见义勇为,而方末其实这个时候也是有点出神的看着女子。
太好看了。
“谢谢你,神仙姐姐。”
这是方末的称呼,由衷的称呼,发自内心的称呼,方末是个老实人,不会花言巧语,但这一句话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说出来。
“走吧,前面有个门诊,去看看吧!”女子开口了。
声音清冷悦耳,带着一丝磁性,只听声音就能让人感觉舒爽,只听声音就是一种享受。
这部剧,估计不少人到时候只为听着歌声音都会看的。
疯了两针,上药,包扎,没什么大碍,年轻人被人打爆头,一般也没什么大事的。
女子离开了,方末还有点惆怅,看着女子消失的方向。
并不是方末有什么想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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