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”然后邓肯低着头思索了一下:“嘿,两位,我其实是叫做爱德华,邓肯只是一个假名。”
果然是这样。约翰心想。
邦尼特一脸微笑:“啊,原来是一个能让你秘密会见总督的化名。”
邓肯——爱德华说:“是的,我估计让总督等的够久了。”
看着爱德华转身离开的背影,约翰拍了拍邦尼特的背:“走吧伙计,这次我陪你去。”
邦尼特也看了一眼约翰,说:“嘿,朋友,你的这一把小匕首可吓唬不了人。”说着走进船舱拿出两把刀递给约翰:“啊哈,瞧瞧这个。来,带上这个,才能给人压迫感。”
约翰接过双刀,将它插在两边的腰带上,顺手拔起一把试了试手感。与过去使用过的佣兵双刀差的挺远,说手感的话更贴近于幽魂军刀。不说有多顺手,最少还能用。
邦尼特看约翰已经将刀放好了,抱起一箱白砂糖走在前面:“今天我们要去另一个酒馆,昨天那一家的老板还记得我,如果去那里的话,叫来治安军队就划不来。”
约翰也抱起一箱白砂糖,邦尼特看见说:“不不不,你不用带糖,带一箱朗姆酒吧,这次我的商品除了糖,酒也是可以卖的。”
约翰听了,转身放下糖,抱起旁边的朗姆酒箱子,跟在邦尼特身后:“那你带路吧,我不知道哪里还有酒馆。”“那是当然的。”邦尼特抱着他的箱子走在前面。
约翰看着邦尼特,问:“刚才你说你即是丈夫,也是父亲,不介意说说你的家里吧。”
“恩,好吧。其实没什么好说的,但你要是想听的话……行,那我就说说。”邦尼特没想到约翰此时提出这个要求,犹豫了一下说:“我家里其实很普通,家里有一个农庄,一整片全种植甘蔗,我就是在甘蔗田中长大的。在我小的时候,我的父母都死了。”说到这,邦尼特停顿了一下。约翰想了想说:“哦,抱歉我的朋友。我不知道……我不应该问你的。”
邦尼特说:“没关系,这都好多年了,他们两现在应该已经到天堂去了。我们接着说。我的甘蔗田出产的甘蔗都是上成货,不管是制糖还是酿造朗姆酒都是一等一的原料。”说到这,邦尼特自豪的聚举了举手中的箱子。
“这我知道。”约翰也晃了晃抱着的朗姆酒:“这几天喝的朗姆酒,味道要比我以前喝到的好喝一些。”
邦尼特笑着说:“是吧,邦尼特从来不骗人。……之后就很平常了,到了年纪就结了婚,有了孩子,自然就有了责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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