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路向南行去。
蔡予锷终于离开了荒郊野岭,回到了现代都市,虽仍在异国他乡,但看着周围人潮拥挤的人海,心情好了许多,孤单寂寥之情也稍许消退。
路上的行人、摩托车纷纷避开蔡予锷的同时,还对他指指点点。
这也难怪,他在荒野行走多日,早已长发凌乱、发丝板结,衣衫镂烂、污渍斑斑,活脱脱的一副叫花子的形象。
蔡予锷受不了众人的异样目光,在炙热的骄阳烧烤下,来到一处偏僻的河边。跳进清凉的河水里,将自己里里外外的洗了个干干净净。
他正在欣赏自己完美而欣长的精壮腱身体,突然发现河对岸的林荫路上,停着一辆黑色吉普越野车。
车内坐着的女司机,不但面容长得非常像金尸,而且以前见过,正是飞机上两次遭遇的空姐余曼莎。
蔡予锷这才焕然大悟,怪不得早先觉得金尸面熟。原来是因为余曼莎的缘故,无非金尸面容硬朗、英气太重,而余曼莎明眸皓齿、女人味十足。
带着他乡遇故交的惊喜,带着隔着两千年长相相似的好奇,蔡予锷一甩湿淋淋的长发,想与印象深刻的陌生人好好撩聊,一解进来苦闷、焦躁的情绪。
蔡予锷也不恢复本来面貌,更不穿早已破烂不堪的衣服,裸露着上身,径直游水过河上岸去敲车窗。
“美女,能搭个便车吗?”蔡予锷隔着车窗玻璃,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,眉眼含笑的看着余曼莎。
余曼莎一下子没反应过来,那双会说话的眼睛中满是疑惑,良久才合上了微张的檀口。
她打开了车窗玻璃,惊异的问,“你是天朝人吗?要去哪里?”
蔡予锷知道余曼莎没有认出自己,摩挲着下巴,“对,我来自由行徒步,被抢劫后迷路了,去哪里都行,关键送我到大使馆,我要补办证件。”
“这里离荷内很远,走国道要四五个小时。不过和我倒是顺路,我也要去那个方向。”
蔡予锷上了越野车,坐在副驾驶上。空调打得很冷,空调风吹得车内满是香气,不像是香水的味道,而像是女人的体香。
蔡予锷化名自报孔达德,和余曼莎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,好不容易将自己的来历编纂的似模似样。
他又问出来余曼莎为何在这里出现,原来余曼莎在安南北部有亲戚,轮休来这里度假探亲,正好开着亲戚的车自驾,南下逛一逛。
余曼莎受不了蔡予锷赤裸着上身坐在旁边,便取了一件宽松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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