闻言,我身上突然散发出阵阵凛冽的寒意,拿着砍刀的左手本能的抖动了一下,仔细一想,不对,这大叔是跟北线的同志一起救治过伤员的,而且那个猎户的画像我见过,是个尖脸的中年人,这大叔是发福的脸,根本不像。我最终没有对大叔下手。
不过,这钢盔战士对我们此时战斗的所有细节了如指掌,他这么一说,我还真有些担心大叔是奸细,但也觉得这断手的家伙是想公报私仇,在真相没弄清楚的情况下,我还是保持中立,绝不能听他们的一面之词,免得铸成大错。
韩婧给钢盔战士包扎好,便冷冷说道:“闭嘴!你别贼喊捉贼!”说着,黑洞洞的枪口顶在了他的脑袋上。
我一脸疑惑地看着大叔,问道:“你们凭什么肯定他是奸细?万一是误会呢?”
对方连我和韩婧都认识,也知道我们跟指挥所联系不上,口令也清楚,这才多久的时间啊,奸细怎么可能对这些信息了如指掌?就算奸细像孙猴子那样神通广大,也应该是躲在暗处偷袭我们才对啊,怎么会白白来送死?
大叔咧嘴一笑,说道:“你们没发现这家伙身上有一股很浓的水烟味和鱼露味吗?国内都很少有这种重口味,还有他说话的发音,标准的敌国口音,他若不是奸细,我们就见鬼咯。”
韩婧补充道:“刚才看他和通讯员同志拥抱的时候,我就有些怀疑了,你们发现没有,这家伙用的是法式拥抱,跟咱们华夏的深情拥抱不一样。”
原来,南方敌国在一百多年以前,曾经是西洋人的殖民地,他们大多都习惯了西洋人的一些习俗,例如拥抱这个动作,我们是深深地抱着对方,互诉衷肠。然而,西洋人的拥抱,仅仅是礼貌性的,简单地互相拥抱之后,分开前,还要用脸部去贴对方的脸,这是我们华夏不会有的一个习惯。
韩婧早就将这些细微的动作看在眼里,虽然没有十分的把握,但一直防备着这个奸细,没想到大叔这双火眼金睛更犀利,判断力更准确,事情做得更干脆。
多年以前,南方敌国跟我们的关系还处在蜜月中,那时大叔是个生意人,常年走南闯北,经常会到敌国境内做点小买卖,对当地的各种风俗习惯了如指掌。交战后,他还给大军当过一段时间的向导,所以,对我军的锄奸工作还是有一定的了解。
敌国的人虽然也有很多烟民,但他们不是抽有过滤嘴的香烟,而是喜欢用竹木做成的水烟筒,这种烟抽起来劲大,过滤烟油的水多用几次,就会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怪味;此外,敌国人吃饭总是喜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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